近年来,由于查体发现表面抗原阳性而被解职或拒之校门之外者不胜枚举,因乙肝而失去美好前程,已成为广大乙肝患者的一块心病。其实,从医学角度上说,乙肝患者不应在就业、升学等方面遭到歧视,他们完全可以和其他正常人一样平等竞争、平等参与。许多部门不让乙肝患者工作的理由是害怕传染,造成乙肝流行。而这些担忧是没有科学道理的。这是因为:
(1)乙肝的传染性虽然较大,但是由于接触而导致乙肝传染的病例很少。乙肝传播的主要祸根是垂直传播,即母婴或父婴传染。家族性的世代传播是我国乙肝肆虐的主因,我国现有病例的一半以上都来源于这种途径。如临床上,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况:一人得了乙肝,检查全家(有血缘关系者),可以发现多名亲属也有乙肝。乙肝的另一种重要传染途径是医源性传播,如输血、手术、镶牙、针灸、输液等。显然这些原因与同乙肝患者共事、学习并没有什么关系。事实上乙肝在夫妻之间传染也是很少的。我们曾随机调查过263对乙肝夫妻,双方同时患乙肝的,仅占6%左右,夫妻生活多年,接触密切程度无人可及,即使是这样,也很难传染,何况一般的同事接触呢。作为我国公民,接触乙肝病毒再所难免,因为乙肝的感染率很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国民乙肝感染率高达70%左右,而真正的乙肝患者仅有10%左右,大部分感染者可凭借自己正常的免疫力,清除和消灭侵入体内的乙肝病毒,不留任何后患。所以和乙肝患者共事没有什么可怕的。
(2)乙肝可以用疫苗预防。一支乙肝疫苗八九元钱,没被感染者只要打3针,几乎都可获得免疫力来预防乙肝。遗憾的是这种简单、方便、省钱、管用的方法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反而对乙肝患者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使广大患者失去就业机会,蒙受身心双重打击,这实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
(3)我国乙肝患者一亿多人,随着各种体检工作的深入开展,还会有更多的潜在患者被发现,这么多乙肝患者如果都不能正常工作和学习,那将是不可想象的事。事实上,现在我国许多工作岗位上活跃着的一流人才和骨干是乙肝患者,他们为祖国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拒绝乙肝患者的同时也会损失大量人才。
(4)纵观其他国家,都没有限制乙肝患者就业、上学,也末听说过乙肝在他们的国家流行,惟独我国有这种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否也该和国际接轨,采取国际统一惯例,让乙肝患者有一个平等就业和学习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