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结婚生育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任何一个的法律条款禁止乙肝患者结婚生育,阻挠乙肝患者结婚生育的原因是:害怕结婚生育会加重患者的病情,以及害怕乙肝患者传染他的对象和未来的孩子。这些担心是有道理的,如果乙肝患者不掌握正确的结婚生育时机和方法,确实会带来不良后果,如果乙肝患者病情处于活动期,结婚以及过度的性生活会导致肝脏负担加重,使肝脏炎症活动更趋严重;如果肝脏处于炎症活动期的妇女妊娠,容易导致孕妇肝脏负担加重,肝细胞坏死,演变成重型肝炎;如果乙肝孕妇生育的小孩,不及时接种乙肝疫苗预防,新生儿几乎都会成为新的小乙肝,将来发展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甚至于肝硬化或肝癌,因此乙肝患者结婚生育必须掌握正确的时机和方法。
1乙肝病毒携带者和经过治疗病情长期平稳者可以结婚生育绝大多数的乙肝患者实际都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身体没有任何不适,正常生活和学习,检查肝功完全正常,这些携带者化验检查只有乙肝病毒指标为阳性(“大三阳”、“小三阳”等),他们完全可以结婚生育。注意点是:
(1)如果女方是乙肝,又是“大三阳”患者,在妊娠的第7、8、9个月,需要分别注射1支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阻止孕妇宫内传播乙肝病毒给胎儿,待胎儿出生后立刻先注射1支高效价免疫球蛋白,过上1周后,再按0、1、6方案,准时为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
(2)如果女方为乙肝“小三阳”或是男方为乙肝,新生儿出生后,立刻按0、1、6方案(出生后注射第1针乙肝疫苗,1个月后注射第2针乙肝疫苗,6个月时,注射第3针乙肝疫苗)。这样做可以使95%以上的新生儿免受上一代乙肝父母的垂直传播,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
(3)如果乙肝患者病情复发,身体不适,经过正规医院的正规治疗,获得临床治愈。病情稳定1年以上时间,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肝功能始终正常,这时也可以结婚生育,孩子一旦出生,必须及时按照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
2乙肝患者处于炎症活动期不宜结婚生育如果乙肝患者病情正好处于炎症活动期,身体感觉不适(如疲乏无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不适等),检查肝功异常(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这时不适合结婚生育,应该前往正规医院接受正规治疗。疗程没有结束,正在用药期间,尤其是使用干扰素、拉米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等西药,不适合妊娠,这些药物可能对于胎儿发育不利。
3乙肝患者的对象需要积极防护男女双方如果一方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那么婚前双方最好要查e抗原及e抗体,如果携带者e抗原阳性(“大三阳”),说明传染性强,健康一方更有必要做乙肝血清病原学(“两对半”)检查,如果乙肝表面抗体为阳性,其他都是阴性,表明已对乙肝病毒产生免疫力,不易受感染,可以不用打疫苗;如果乙肝“两对半”检查,各项指标均为阴性,表明未受过乙肝病毒感染,对乙肝病毒缺乏免疫力,此时建议一方需按“0、1、6”方案注射乙肝疫苗,待产生表面抗体后再结婚。如果乙肝患者对象检查为核心抗体和(或)e抗体阳性,说明以往感染过乙肝病毒,现在已经没事了,可以注射疫苗。促使体内产生乙肝表面抗体。如果携带者e抗体为阳性(“小三阳”),表明病毒复制已减弱,传染性下降,或是e抗原的变异型,健康一方也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注射乙肝疫苗后结婚为好。注射乙肝疫苗后,一般可维持3~5年以上的免疫力,可在3年或5年后再重复接种,相当一部分人接种一次乙肝疫苗可以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