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贤(1842年-1901年2月22日),字佐臣,是清朝末年著名的酷吏和极端排外人士。内务府汉军正黄旗,捐监生,纳赀为同知府。他与刚毅的恶行都因为刘鹗的《老残游记》而记载在历史中,他们都是“清官若自以为是、危害比贪污严重”的代表。
毓贤简介
基本资料
本名:毓贤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日期:1842年
逝世日期:1901年2月22日
字号:佐臣
旗籍:内务府汉军正黄旗
生平经历
监生出身。
清光绪五年(1879年),由选用同知捐纳知府派分山东。
十五年(1889年),署曹州知府。任职期间,不分良莠,一以诛戮为事,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颇得上司赏识。
二十一年(1895年)升授山东兖沂曹济道,二十二年补山东按察使,奉命镇压曹县、单县大刀会起义。
二十四年(1898年)升山东布政使,同年八月调湖南布政使,十一月署江宁将军。次年二月授山东巡抚。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毓贤出任山西巡抚,仍坚持仇教排外。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后,毓贤率兵勤王,并随慈禧太后逃往西安。
清廷与八国联军议和时,联军指毓贤为罪魁祸首。1900年9月26日,山西巡抚毓贤以被革职,发配新疆。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2月13日,清廷下令加重对“首祸诸臣”之惩处:毓贤即行正法。诏书在甘肃追上了毓贤。22日,毓贤被斩于兰州。
据说李鸿章临终时嘴里还在痛骂“毓贤误国”。毓贤其人虽以残忍著称,但并不贪污,死后山西还有人建祠
自挽联
第一联云:“臣死国,妻妾死臣,夫复奚疑,最难老母九旬,稚女十龄,未免凋伤慈孝治;我杀人,夷狄杀我,亦有何憾。所愧奉君廿载,历官三省,空嗟辜负圣明恩。”第二联云:“臣罪当诛,臣志无他,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冤沉三字狱;君恩我负,君忧谁解,愿诸公老成谋国,切须早慰两宫心。”(两宫指慈禧和光绪)
镇压屠杀
1889年任山东曹州知府,以善治盗闻名,3个月杀掉2000多人。其任职期间,不分良莠,一以诛戮为事,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颇得上司赏识。1896年升至山东布政使、湖南布政使、江宁将军。1897年山东发生曹州教案,大刀会杀德国教士二人,原山东巡抚李秉衡免职,毓贤1899年升任山东巡抚。毓贤认为“民心可用”,对义和拳采用抚的办法,将其招安纳入团。于是义和拳成了合法组织义和团,并授“毓”字旗。毓贤纵容拳民烧教堂、杀教士。教士求保护,毓贤下令置之不理。后清廷受外国压力将毓贤撤职。毓贤可能是近代史上的山西巡抚中折腾的最凶、影响最大的一位了。他在位时,不光山西人知道他,大清国朝野上下都知道他,就连许多西方国家也都知道山西,知道巡抚毓贤。他堪称有“国际影响”的人物了。
毓贤在曹州任知府4年,在官场上的的外号为“屠户”,对民众采用大批逮捕、滥用酷刑和大批屠杀的恐怖手段进行统治。他惯用打杖条、打板子、轧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