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纲(1903-1984),河北省磁县辛庄营乡王庄人。生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是我国司法战线著名的领导人。
王维纲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王维纲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03
逝世日期:1984
生平大事记
1923年考入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学生时代即投身革命活动。
1925年毕业后回到家乡,任小学教员、校长等职,从事党的秘密工作。
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中共磁(县)(临)漳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建立党的秘密组织,发展党员,掩护同志,壮大革命力量。
1936年7月在被国民党判处死刑并执行的前一天越狱成功。
1937年5月和党组织接上关系,尔后赴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38年2月派赴抗日前线,任中共冀豫特委组织部部长。同年底任八路军独立第三大队大队长,后任八路军先遣支队第三大队政治委员。
1939年2月至10月任中共晋冀豫区冀豫地委书记。同年9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晋冀豫区委员会委员。
1939年10月至1941年8月任中共晋冀豫区第四地委书记。
1941年9月至1942年秋任中共晋冀豫区第五地委书记,1942年秋至1943年10月任副书记。
1942年3月至7月
人物轶事
1932年5月受中共直南特委派遣,组织和领导磁县的瓷窑工人和小车工人的大罢工并取得胜利。8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直南游击队支队长。10月组织领导磁县暴动,同敌军进行激战,在战场上被捕入狱。在狱中经受了敌人的种种诱降手段和残酷折磨。在北平法院看守所组建共产党支部并担任支部书记,领导狱中同志和难友进行绝食、砸镣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