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化宇,男,汉族,1972年5月生,北京时间2010年1月13日在海地地震中牺牲,河南省辉县市北云门镇南姚固村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督警衔,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烈士。
赵化宇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赵化宇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省辉县市北云门镇南姚固村
出生日期:1972年5月
逝世日期:2010年1月13日
职业:二级警督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信仰: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成就:1999年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优良毕业生 2005年7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公安系统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得到了联合国驻海地维和部门主管的高度评价
个人履历
1990年7月毕业于辉县市一中,
1990年9月至1994年8月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学习,毕业后到河南省新乡市化纤厂工作,
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学习,毕业后到公安部工作,历任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
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到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挂职锻炼,任孝南分局副局长,
2009年9月起任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这一次是他第四次执行维和任务。
海地地震
海地时间2010年1月12日16时53分(北京时间13日5时53分)发生里氏7.0级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海地时间2010年1月12日下午发生里氏7.3级强烈地震),联合国驻海地稳定特派团总部大楼坍塌,中国8名维和人员被埋。
地震发生时,公安部赴海地维和工作组成员和中国驻海地维和警察一行8人正在联合国驻海地稳定特派团总部大楼的四层(平街一楼)与联合国秘书长海地问题特别代表商谈维和工作。
海地时间16日4时38分,中国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赵化宇的遗体依据胸牌得到确认。
海地时间1月17日9时36分(北京时间17日22时36分),搭载中国8名海地地震遇难人员遗体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包机从海地首都太子港起飞,飞机经停美国迈阿密机场和安克雷奇机场,于19日上午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人物生平
赵化宇同志,男,汉族,1972年5月生,河南辉县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人民公安卫士,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赵化宇同志,肩负国家使命,在海地执行国际维和任务的过程中突遇地震,于北京时间2010年1月13日壮烈牺牲,终年38岁。
1994年5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1994年8月,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新乡市化纤厂工作。
199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他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曾担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支部宣传委员,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在校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1999年,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优良毕业生。
工作历程
1999年7月,赵化宇同志考录到公安部工作,历任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3年11月,任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12月,任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他工作兢兢业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圆满完成了多个重大项目的采购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004年6月,具体承办公安部首次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物资的采购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大,他积极克服爱人怀孕需要照顾等家庭困难,经常加班加点通宵工作,长途跋涉数万公里对物资装备厂家进行考察,历时130多天采购运输了56万余件、800吨物资到海地首都太子港,并远赴海地跟踪服务,与维和警察同甘共苦,为做好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7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立功受奖
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组织选派赵化宇同志到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挂职锻炼,任孝南分局副局长。他深入基层进行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体制调研,协助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人民群众心贴心,主持解决了多个信访纠纷案件。他认真组织奥运安保治安检查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公安系统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9年9月,赵化宇同志担任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他坚持以身作则,带领全体队员迅速适应陌生危险的工作环境,积极与联合国驻海地稳定特派团高层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经过多次努力,为队员们争取到了适合的工作岗位。
他注意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警队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提升了警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别是在身染登革热高烧不退、多处皮下出血的危急情况下,仍不忘关心过问队友的生活和安全,推动全队上下
社会评价
赵化宇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事业,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为人正派,待人谦和,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坚持廉洁自律,作风严谨朴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
赵化宇烈士永垂不朽!
维护和平
38岁的赵化宇是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也是驻海地民事警察队长。
从知道、了解维和到投身维和事业,赵化宇始终坚贞不渝地追求着,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自己的维和目标坚实地迈进。
2006年首次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维和海选,经历了多次培训和考试,他终于在2009年9月25日第三次通过维和甄选、电话面试之后顺利登上了前往海地的航班。
其实,赵化宇与海地维和情缘最早始于2004年6月,公安部首次承担向海地派遣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任务。那时,作为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的他负责后勤保障任务。在资金未落实、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赵化宇无暇顾及刚刚怀孕的爱人,为尽快整理出装备清单,连续通宵加班,有一次因劳累过度昏倒。
物资运达海地太子港后,一下飞机他立即紧张的工作,开通海事卫星电话、超短波电台,使先遣队与国内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及时取得联系。
“大到武器装备,小到衣食住行,几乎维和警察在海地所需的所有物品都是化宇一手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