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四简介

2021-11-06 11:15 人物百科 投稿:运河边百科网

乔四(1948年6月21日-1991年6月9日),男,本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20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性质集团首领之一。乔四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在1991年因操控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处决。

目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宋永佳

外文名:qiaosi

别名:乔四、乔四爷

国籍:中国

出生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出生日期:1948年6月21日

逝世日期:1991年6月9日

职业:哈尔滨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

重大罪行:操控黑社会性质组织

处刑日期:1991年6月9日

人物生平

2

20世纪80年代初横行东北城市哈尔滨,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1980年之前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瓦砖工人。后来纠集流氓帮助政府和开发商用暴力处理拆迁问题而扶摇直上。由于其手法残忍暴力,得到许多开发商的拆迁工程合同。80年代初期,乔四开始承包了哈尔滨市内大量的拆迁工程,他发现政府的动迁、规划、基建等部门在城建中遇到不愿搬迁的"钉子户"十分头疼,乔四瞅准了这个“机遇”,招揽了一帮闲杂人员,专门揽拆迁工程拔"钉子户"。凭借恐吓、行贿和施暴,没过多久,便成了哈尔滨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龙华一工区主任。

哈尔滨有很多不愿拆迁的居民,这拆迁工程虽然利润丰厚可决不是个好干的活。工程要开工在即,乔四把当地住户招到一起,用菜刀将自己的小指给剁了下来。对居民们说:“你们谁要能照着做一遍,就可以不搬迁。”群众们吓傻了没人应声,拆迁工程很快完成。乔四在有一定的经济

法律惩罚

3

1991年6月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永佳(乔四)、郝伟涛(郝瘸子)、陈建滨、杨德光四个流氓犯罪团伙的47名罪犯进行宣判,其中宋永佳、郝伟涛、王伟范、陈建滨、杨德光、马龙、生得全、赵凡木、马殿龙、刘国庆、王树怀、霍灿荣、于庆海、张晓波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乔四在一个荒山处被枪决。

黑龙江省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处处长马志云受贿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基建处副处长杨俊恒受贿3900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

哈尔滨车辆厂基建处处长王骥受贿14900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

哈尔滨车辆厂基建处工程师王国强受贿400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

黑龙江省供销社日用品供销公司总务科科长腾礼受贿4300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政管理员刘玉成2000元,回扣325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

哈尔滨市汽车公司材料科科长李日全贪污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最终结局

4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在黑龙江视察工作,听取时任省委书记孙维本汇报黑龙江省的社会治安情况后,当即指出:“要保持严打斗争的好势头、年年打、月月打、天天打,不让他站住脚跟,结帮成伙。现今一些地方的犯罪集团有了汽车、摩托车、报话机、还有联络信号。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打掉,国民党被打垮了,日本侵略者被打跑了,东北土匪消灭了,这些团伙有啥了不起的,露头一个打一个。”

8.10后,这几个黑社会团伙的人作鸟兽散,负案在逃者达84人。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法院将先到案者的47人进行审判,其中死刑14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决书中乔四被认定:参与14起流氓犯罪,其组织策划,指挥纠集多人持械绑架伤害他人四起,动手伤害、殴打12人,致7人轻伤,指使同伙致伤2人系流氓共同犯罪之主犯。且犯有贪污、赌博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维持了原判。1991年6月9日,乔四等14名

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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