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琳,男,1934年10月生,安徽巢湖人。195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参加工作。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2005年5月退职休养。2015年9月21日因病去世。
陈光琳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陈光琳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安徽巢湖
出生日期:1934年10月
逝世日期:2015年9月21日
职业:副厂长
主要成就:大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 在整顿党风、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简介
陈光琳,男,安徽巢湖人,1934年10月出生,1951年10月参加工作,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简历
历任安徽巢县柘皋酒厂办事员,蚌埠空压机厂科长、副厂长。
1959年任蚌埠钢铁总厂办公室主任。
1962年任蚌埠市计划委员会工交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1967年在蚌埠市革委会生产组工作,后任市钢铁厂筹备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市重工业局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5年6月起历任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副书记。
1979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80年2月起历任中共安徽省芜湖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书记。
1988年8月任中共合肥市市委书记,
1992年2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市委书记。
1992年4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1999年12月卸任。
2005年5月退职休养。
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逝世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陈光琳同志,因病于2015年9月21日19时零6分在合肥逝世,享年81岁。
陈光琳同志遗体2015年9月23日上午10时在合肥殡仪馆火化。
评价
陈光琳同志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时刻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曾长期在地市工作并担任领导职务,思想解放,思路清晰,锐意改革,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担任安徽省纪委主要领导期间,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一起抓,在整顿党风、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大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理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调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事业作出重要贡献。退休后,仍十分关心党的事业和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和崇高境界。
陈光琳同志的一生是艰苦奋斗的一生,无私奉献的一生,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