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皓东(1868年9月30日—1895年11月7日),本名陆中桂,字献香,号皓东,广东香山县翠亨村人(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人)。陆皓东是孙中山的同乡、幼年的同学。1883年秋,在香港与孙中山一起加入了基督教。他提取父亲的遗产作为活动经费,还积极资助在海外活动的孙中山。广州起义时陆皓东被捕。1886年,陆皓东赴上海入电报学堂学习,23岁毕业后在上海电报局任译报员。任芜湖电报局领班旋又返粤居,常与孙中山谈论倾覆朝廷情事,义甚洽,风雨同床,起居相共。1895年他协助孙中山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并决定武装起义袭取广州为革命根据地。他亲手绘制青天白日旗,作为起义旗帜,为掩护革命党人不幸被捕。在狱中遭受严刑逼供,宁死不屈,当庭奋笔疾书,痛斥清政府腐败、投降卖国,“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一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1895年11月7日英勇就义。孙中山后来称誉他是“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而牺牲者之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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