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709年—784年8月23日),字清臣,小名羡门子,别号应方,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秘书监颜师古五世从孙、司徒颜杲卿从弟,唐代名臣、书法家。开元二十二年(734年),颜真卿登进士第,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后因得罪权臣杨国忠,被贬为平原太守,世称“颜平原”。安史之乱时,颜真卿率义军对抗叛军。后至凤翔,被授为宪部尚书。唐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颜鲁公”。兴元元年(784年),被派遣晓谕叛将李希烈,凛然拒贼,终被缢杀。他遇害后,嗣曹王李皋及三军将士皆为之痛哭。追赠司徒,谥号“文忠”。颜真卿书法精妙,擅长行、楷。初学褚遂良,后师从张旭,得其笔法。其正楷端庄雄伟,行书气势遒劲,创“颜体”楷书,对后世影响很大。与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并称为“楷书四大家”。又与柳公权并称“颜柳”,被称为“颜筋柳骨”。又善诗文,有《韵海镜源》、《礼乐集》、《吴兴集》、《庐陵集》、《临川集》,均佚。宋人辑有《颜鲁公集》。(概述内图片来源:南熏殿旧藏《唐代名臣像册》)
颜真卿简介
基本资料
本名:颜真卿
别称:颜鲁公、颜文忠、颜平原、羡门子、颜太保
字号:字清臣 别号应方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京兆府万年县敦化坊
出生时间:709年
去世时间:784年8月23日
主要作品:《多宝塔碑》《劝学诗》《颜勤礼碑》《祭侄文稿》等
主要成就:参与平定安史之乱;创颜体书,与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
官职:光禄大夫、守太子太师、上柱国
爵位:丹阳县子→鲁郡公
追赠:司徒
谥号:文忠
祖籍:琅玡临沂
地位:楷书四大家之一
人物生平
唐中宗景龙三年(709年),颜真卿生于京兆府万年县敦化坊。颜氏家族本籍琅玡临沂,但自颜真卿的五世祖颜之推起,颜氏家族已徙居京兆长安。
颜真卿三岁时丧父,由母亲殷夫人亲自教育。他长大后,学问渊博,擅长写文章,对母亲殷夫人非常孝顺。开元九年(721年),七月,颜真卿随殷夫人南下,寄居苏州外祖父家。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他就读于京师长安的福山寺。十月,到尚书省吏部应试。
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二月,颜真卿中进士甲科。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经吏部诠选,任校书郎。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颜真卿因殷夫人病逝,赴洛阳丁忧三年。
天宝元年(742年),颜真卿回到长安,并中博学文词秀逸科(制举考试的一种)。十月,被任命为醴泉县尉。天宝五载(746年),三月,迁长安县尉。据《云溪友议》所载,颜真卿又曾任临川内史,使“浇风莫竞,文政大行”,颇受赞誉。经两次提升,任监察御史,奉命巡查河东、陇州。他在巡视过程中
主要成就
成就、地位
颜真卿的书法初学褚遂良,后又得笔法于张旭,还与怀素一起探讨书法。他对二王、褚遂良等书法都进行深入研究,吸取其长处,彻底摆脱了初唐的风范,创造了新的时代书风。颜真卿的书体被称为“颜体”,与柳公权并称“颜柳”,有“颜筋柳骨”之誉。
比较端庄遒劲还有《颜勤礼碑》也是他的作品,但笔画细瘦和其他碑刻不大一样。《颜氏家庙碑》,书法筋力丰厚,也是他晚年的得意作品,与其早年时期的作品相比更加浑厚大气,乃晚年之代表作。
颜真卿在书学史上以“颜体”缔造了一个独特的书学境界。他的书法既以卓越的灵性系之,境界自然瑰丽;既以其坚强的魂魄铸之,境界自然雄健;又以其丰富的人生育之,境界自然阔大。在吐露风华的青年时代,颜真卿就向张旭请教“如何齐于古人”的问题。这是颜氏的书学心声,亦是颜氏高悬的鹄的。这位从小以黄土帚扫墙习字的颜氏苗裔,几乎在一开始就站到一个高耸的书学起点上。而在书学上鲲鹏展翅,则经过了几乎长达三四十年
人物评价
颜真卿是唐代中期杰出的政治家、书法家。他创立的“颜体”楷书与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并称“楷书四大家”,和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他秉性正直,笃实纯厚,不阿于权贵,不屈意媚上,刚正有气节,以义烈闻名于时,最终以死明志。
李隆基:朕不识颜真卿形状何如,所为得如此!(《旧唐书》引)
李萼:闻公义烈,首唱大顺,河朔诸郡恃公为长城。(《旧唐书》引)
李亨:立德践行,当四科之首。懿文硕学,为百氏之宗。忠谠罄於臣节,贞规存乎上范。述职中外,服劳社稷。静专由其直方,动用谓之悬解。山公启事,清彼品流;叔孙制礼,光我王度。惟是一有,实贞万国,力乃稽古,则思其人。(《授颜真卿太子少师敕》)
卢杞:颜真卿四方所信,使谕之,可不劳师旅。(《旧唐书》引)
令狐峘:①有唐名臣赠司徒鲁郡文忠公颜公,奉大顺为元功,建大节为至忠,以安横流,以纽颓纲,秉是一心,祗事四朝。(《颜真卿墓志铭》)②自登朝及作藩牧,常以安君厚俗为务,奖善伐恶为志
史料记载
《旧唐书·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七十八》
《新唐书·卷一百五十三·列传第七十八》
《书史会要·卷五》
《尧山堂外纪·卷二十七》
《六艺之一录·卷三百二十九》
《钦定续通志·卷二百五十一·列传五十一》
卒年争议
关于颜真卿的卒年日期,史书大体有两种观点:
1、兴元元年八月初三(784年8月23日):持此说的有《颜真卿墓志铭》、《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及《钦定续通志》、《陔余丛考》。其中司马光在《资治通鉴考异》中说明了采用此观点的原因:“《实录》及《旧(阙)》(应指《旧唐书·颜真卿传》)云(八月)三日,今从之。”
2、贞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785年10月1日):持此说的主要是唐人殷亮所撰的《颜鲁公行状》,《行状》除记载“……其年八月二十四日,又使景臻等害於龙兴寺幽辱之所,凡享年七十七”外,还引用嗣曹王李皋的上言称“臣见蔡州归顺脚力张希璨、王仕禺等说,去年八月二十四日(颜真卿遇害)……臣听之未毕,涕泗交流。三军对臣,亦苦呜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