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铁,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南澧县人,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曾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2016年2月4日,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贺家铁简历
基本资料
中文名:贺家铁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澧县
出生日期:1961年10月
毕业院校:湖南大学
个人履历
1980.09--1983.07,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5.03,湖南省大庸县新桥乡干部、副乡长;
1985.03--1986.11,湖南省大庸县新桥镇代镇长、镇长;
1986.11--1987.09,共青团湖南省大庸市(县级)委书记;
1987.09--1989.02,共青团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
1989.02--1989.09,共青团湖南省大庸市委筹备组负责人;
1989.09--1991.05,共青团湖南省大庸市委书记;
1991.05--1994.02,湖南省慈利县委副书记;
1994.02--1995.02,湖南省慈利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5.02--1995.09,湖南省桑植县委书记;
1995.09--1996.01,湖南省纪委常委;
1996.01--2000.12,湖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7.03--1997.07,中央党校干部进修
撤职处分
2016年2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贺家铁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贺家铁同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