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膳正要》为元代忽思慧所撰,成于元朝天历三年(公元1330年),全书共三卷。卷一讲的是诸般禁忌,聚珍品撰。卷二讲的是诸般汤煎,食疗诸病及食物相反中毒等。卷三讲的是米谷品,兽品、禽品、鱼品、果菜品和料物等。那么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卷一·饮酒避忌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酒,味苦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去恶气,通血脉,浓肠胃,润肌肤,消忧愁。少饮尤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
饮酒不欲使多,知其过多,速吐之为佳,不尔成痰疾。醉勿酩酊大醉,即终身百病不除。酒,不可久饮,恐腐烂肠胃,渍髓,蒸筋。
醉不可当风卧,生风疾。醉不可向阳卧,令人发狂。醉不可令人扇,生偏枯。醉不可露卧,生冷痹。醉而出汗当风,为漏风。醉不可卧黍穣,生癞疾。醉不可强食、嗔怒,生痈疽。醉不可走马及跳踯,伤筋骨。醉不可接房事,小者面生 、咳嗽,大者伤脏、 、痔疾。醉不可冷水洗面,生疮。醉,醒不可再投,损后又损。醉不可高呼、大怒,令人生气疾。
晦勿大醉,忌月空。醉不可饮酪水,成噎病。醉不可便卧,面生疮疖,内生积聚。大醉勿燃灯叫,恐魂魄飞扬不守。醉不可饮冷浆水,失声成尸噎。
饮酒,酒浆照不见人影勿饮。醉不可忍小便,成癃闭、膝劳、冷痹。空心饮酒,醉必呕吐。醉不可忍大便,生肠 、痔。酒忌诸甜物。酒醉不可食猪肉,生风。醉不可强举力,伤筋损力。饮酒时,大不可食猪、羊脑,大损人,炼真之士尤宜忌。酒醉不可当风乘凉、露脚,多生香港脚。醉不可卧湿地,伤筋骨,生冷痹痛。醉不可澡浴,多生眼目之疾。如患眼疾人,切忌醉酒、食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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