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会影响到养老金水平96年以前社保视同缴费。
养老保险制度下的两个原则非常重要:一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是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从这两个原则看,缴费年限对于能不能拿到养老金,以及拿多少养老金,是有决定性影响的。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稍显复杂,不像一个概念那么简单,含有比较多的特殊情况。
首先,视同缴费年限的产生,有几个特殊的节点。有两个节点较多产生视同缴费年限:
一是1992年以前的国企与大集体职工没有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退休工资另有计算方式。在1992年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开始实施,在这之前正式的连续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明了的是,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并不是一下子在1992年全面实施的,也有个三四年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期内,也有视同缴费年限产生。
二是2014年10月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职工,也没有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退休工资也另有计算方式。而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金开启并轨改革,也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的结合。、
其次,可能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对象比较特定。就是有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才有可能产生视同缴费年限。而且随着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全面推广,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将越来越小。
第三,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的人事档案很重要。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执行的缴费基数较高,对许多人的退休养老金来说,是一块向上拉升的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人事档案作为证明,所以不要因为下岗或是变动单位后,让人事档案材料不够齐全。如果因为人事档案材料的缺失,而令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受损,那是很吃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