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职:正常组织行为。免除职务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为了下一步安排。平级调动,或者提拔任用,上一个职务都需要免除。或者是有兼职的,不允许兼职,或者是兼职另有安排,即使未调动,也可以免职,免去兼职职务。免职可以是在任下一职务时同时免除,也可以是免职后,在一定时间段内重新安排。因此,免职并不是处罚,只是职务正常变动,根据需要作出的组织决定。免职需要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组织部门作出决定,党的职务由相应的党委发文,政府由人大或者政府根据管辖权限发文。
2、撤职:行政处罚措施之一。是指违反行政纪律或者法律法规之后,由组织部门作出的行政处分,撤销行政职务,或者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职务之后,根据调查处理结果,确定移交司法部门,情节轻微的,保留公职,规定年限满之后,可以恢复原有职务,也可以另行任职。
3、降级:同样是指违反行政纪律之后,由相关部门做出的惩罚决定。降级,可以是行政级别,也可以是专业技术级别,视个人身份确定。阶级与撤职可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别单独做为一种处罚措施。具体如何处罚,主要依据情节及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调查结果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