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的是侦探喜剧下人性深处的丑恶
很多人把《唐人街探案》当做了一部侦探喜剧片,诚然王宝强、陈赫、肖央的加入给电影添加了很多笑点永远的君主剧情介绍。
但笑过之后,我们却发现,这里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这里我根据电影,还原一下案情。案情分为两面,一面是有明确证据的、人们愿意相信的明案,一面是没有证据的、但是案件真相的隐案。
明案是丹的父亲发现丹失踪了,在收拾丹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丹和小女孩思诺的大量亲密合影。因此,为了寻找儿子失踪的线索,他开始跟踪思诺,然而在跟踪思诺的时候他兽性大发,强奸了小女孩。
小女孩不堪凌辱,把这些屈辱经历都写在了日记本上,而这些又凑巧被自己养父看到,深深爱着自己的养父义无反顾的为养女报了仇,杀死了颂帕,最后被揭穿后畏罪自杀。
如果故事就这么结束,虽说人心险恶,但也不至于让人不寒而栗。然而,颂帕是同性恋,养父李意味深长的说自己深爱着思诺。
这就是没有证据的隐案,丹和思诺的父亲都有恋童癖。他们两个相同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同病相怜,由于不堪受父亲变态的“爱”,便一同策划了丹的失踪,让颂帕注意到思诺,跟踪思诺。
然后杜撰出颂帕强奸自己的故事,写好杀人方法,让自己的养父看到,利用养父对自己变态的爱,杀了颂帕,同时也除掉了自己的养父。
最恐怖的不是作案手法,而是这些谋划都出自于一个在上初中的小女孩之手。
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没有任何证据指出杀人的幕后推手是思诺,而她也的确没有动手。人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她利用了养父人性中的善,惩罚了他人性中的恶,但没想到代价便是自己的灵魂。
这就是场完美的犯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