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现在技术条件这个凶手我抓过,杀人被抓到的可能性是100%。
1.命案必破,杀人必抓。这是法律规定要求,也要当事人需求。只要是杀人命案,公、检、法都会行动配合,动用各种力量和手段,将犯人绳之以法。
2.信息联网,无处可逃。现在只要杀人命案,只要往网上一发,依现在便捷的信息,案犯很难逃脱。在出行上,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都实名信息,使案犯寸步难行。一出行便会被发现。若带着手机,一定位就知道在哪儿。
3.侦办技术越来越高。通过通讯定位,信息比对,大数据排查,DNA检验,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都能将案犯排查出来,只要案犯有痕迹,就会被抓到。
现在杀人,趁早投案自首。不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躲到哪儿都会被揪出来。看看,现在犯案的,有几个没有被抓?
念斌案的真凶还能抓到吗?
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相关的证据早已灭失,早就过了最佳侦破的时间了,如此悬案,要侦破只怕是没什么可能了。
我不能说完全没有侦破的可能(毕竟几百年前的开膛手杰克案都可以在近期侦破),但是这种可能性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盲目地、仓促地把念斌推上被告席,一方面是对念斌的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因此错过了继续侦破案件、揭开真相的最佳时机,这不能不说是低能的公安办案机关制造出的一个永远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