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叔教授分级,这才是美国创办者,旅美学者,资深媒体人。
美国大学的教授体系与国内有很大的不同,在美国,教授群体(faculty)可以分为两大类:Tenure类和非Tenure类。所谓的Tenure是指没有明确截止期限的职位。一旦某教授拿到Tenure,即成为我们常说的终身教授。
从上至下:
校长
各学院主任
学校冠名教授
正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讲师(临时职位)
首先,在美国,要解雇终身教授是非常困难的。只有当学校倒闭、犯有严重的刑事犯罪或学术不端时,终身教授才有被解雇的可能。前几天加州Fresno State大学的一个终身教授在网上咒骂刚去世的前第一夫人Barbara Bush,引起轩然大波。但是,学校确实没有采取任何纪律上的措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这条报道:“Cal State Fresno professor will keep job after \’disgraceful\’ tweets about Barbara Bush, campus president says”。
在Tenure体系里,从低到高有三个层次: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和正教授(full professor。很多时候full字可以省略)。
1. Assistant professor 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属于tenure-track,即尚未正式成为终身教授,但是在通向终身教授的轨道上。通常在任职助理教授的第五第六年时,学校会对该教授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即可晋升到副教授,在绝大多数的学校,副教授即终身教授。但是,也有特例,比如以哈佛为代表的极少数的顶尖学校,需要达到正教授才给以终身的职位(也有少数学校会在副教授任上进行终身教授的考核)。
对助理教授的晋升考核,通常测评标准在于科研和教学,不同的学校的要求会差异很大。例如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不仅会要求一定数量的文章和基金,还会考查这些科研成果是否真正的被其他知名学者所引用,是否在业内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对于一些以本科教学为主的学校,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则更为重要。
对于非Tenure类的教授职位,林林总总有许多,共同特点是无法获得终身教授的职位。这些职位大体可以分为教学类和科研类。
2. Lecturer 讲师:
Lecturer(讲师)即为非Tenure类的职位,在中国,讲师可以晋升到副教授。但是在美国,Lecturer可以晋升到Senior lecturer,合同可以从一年一签到多年一签,但仍然不是终身教授。Lecturer通常没有科研任务,只需要教好课。
3. 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访问助理教授)
与Lecturer相似的有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访问助理教授)。这种教授通常也以教课为主。如果非要说与讲师有什么区别,就是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的职位通常就一两年,而讲师则可以与学校反复续约。
4. 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在研究类,有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这类教授可以晋升到Research associate professor和Research professor。不过,这些职位都不属于终身体系。Research类的教授只需要负责研究,并且资金来源大多属于校外的科研基金,因此拿科研基金的压力会较大。
最后,米叔注意到国内的一些顶尖研究型大学目前也在向美国学习,把Tenure制引入国内。Tenure制的本义在于保护学术自由,即教授有权决定做什么样的研究,以及如何教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