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发物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容易使疮疖或某些病状发生变化的食物,如羊肉、鱼虾等。
简介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中如鸡、蛋类、猪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
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
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
发物的范围很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属于发物类的食物。
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发财发福中国年: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蛋、鸭蛋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
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此外,属于发物的还有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
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
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
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
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
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
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七是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香菜,韭菜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
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
致病原因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
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
发物致病的特点
一般有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以及诱发痼疾等。
像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如过敏性紫癜、皮炎、湿疹、肠炎、荨麻疹等,都包括在内。
注意事项
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
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
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利用发物治疗疾病
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于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食疗上还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畅,使用蘑菇、竹笋等发物,可起到助其透发、缩短病程的作用。
又如多食海腥发物以催发牛痘等,都是利用了发物具有的透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