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会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样,不属于官方组织,纯属工人自发组织,人员工资活动経费完全是由工人缴纳费用供给。日本,每年四月份为结算月,这个时期,一般都由工会组织代表工人,对下一个年度有关开支等福利问题,同老板谈判,如果达不成协议,工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举行罢工,1987年我去日本,正趕上当地的团结工会在组织罢工,最后和结复工。2010年末,纽约开始地铁工会作用、后来扩大到公交车罢工,市内交通一度中断,市长蓬勃带头步行上班,防止都用私家车,无法行走。最后法院栽决,罢工无理,限期复工,否则工会及其相关人员要负法律责任,而告终!工人在退休后,工会组织,要按照缴纳会费数额,逐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