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通常所说受益人的全称为“身故受益人”金可,对应的是身故保险金。投过保的朋友可能有映像,在投保申请书中,有一栏是要填受益人,这块就是明确身故保险金给到谁。如果被保人身故,那么身故保险金将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建议观看往期视频“防忽悠1.1 –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避债吗?” 特别提醒一下,大家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最好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写清楚每个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2. 除身故保险金之外,还有各种生存保险金,其受益人视具体情况而不同。这些生存保险金主要包括重疾保险金、年金、祝寿金/教育金、伤残保险金、护理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即在被保人仍生存的情况下,满足条件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对于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当地的惯例,通常在保险条款中可以找到。以重疾保险金为例,内地默认给付给被保人,而香港则默认给付给投保人。
3. 视频最后,分享了两个案例。一是企业主为自己投保高额寿险,将私生子指定为身故受益人,私生子是否可以拿到保险金?二是如果老公给老婆投保香港重疾险,老婆罹患约定重疾,老公领导重疾保险金后,不给老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