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龙舟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划龙舟:
1、所有参赛者必须懂得游泳,至少能游100米或以上;
2、练习或比赛期间,各参赛者之安全均自行负责,遇有任何意外、死亡、受伤、财物损失等,大会概不负责;
3、参赛者可穿救生衣,但必须符合安全守则2-1之规定。赛队
4、每艘龙舟最多可载鼓手1人、舵手1人及划手20人(小龙划手为10人);
5、所有队员必须对其行为负责以及遵守大会之规则;
6、所有队员必须穿著统一制服或运动服,如制服上有商业性广告,必须于报名时连同设计向大会申请,当获得大会同意后,方可于制服上印有赞助机构标志,但其标志于制服上不可超过15×15厘米英及不可较队伍名称为大;
7、各参赛队伍,不得超过22人(小龙12人)或少于20人(小龙10人),并必须包括鼓手舵手各一名方可落艇比赛。
公职人员小龙赛则需最少2名女划手方可落艇比赛;
8、如违反3-4条之规定者,大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日后之出赛资格。
9、女士不可参加男子队,男士不可参加女子队(包括:鼓手、舵手及划手)。
10、划手、舵手或鼓手不可参加同项赛事之另一支队伍及遵守受比赛章程之第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