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中国第一部宪法。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正式通过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前,由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带着神圣的使命从祖国的四面八方云集北京。大会开幕之前,又一次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对宪法草案做了最后两处修改。20日,与会代表1197人全票通过宪法草案。周总理说:“现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中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