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侂胄(tuōzhòu)(1152年11月6日-1207年11月24日),字节夫,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南宋权相。魏郡王韩琦曾孙,宝宁军承宣使韩诚之子,宪圣皇后吴氏之甥,恭淑皇后韩氏叔祖,宋神宗第三女唐国长公主之孙。韩侂胄以恩荫入仕,淳熙末年以汝州防御使知閤门事。绍熙五年(1194年),与知枢密院事赵汝愚等人策划绍熙内禅,拥立宋宁宗赵扩即位,以“翼戴之功”,初封开府仪同三司,而后官至太师、平章军国事。韩侂胄任内禁绝朱熹理学,贬谪以宗室赵汝愚为代表的大臣,史称“庆元党禁”。他追封岳飞为鄂王,追削秦桧官爵,力主“开禧北伐”金国,因将帅乏人而功亏一篑。开禧三年(1207年),在金国示意下,韩侂胄被杨皇后和史弥远设计劫持至玉津园杀死,函首送到金国,两国达成议和,卒年五十五岁。
韩侂胄简介
基本资料
本名:韩侂胄
所处时代: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日期:1152年11月6日
逝世日期:1207年11月24日
主要成就:南宋抗战派首领,追封岳飞、开禧北伐
字号:节夫
官职:太师、平章军国事
爵位:平原郡王
籍贯:相州安阳
人物生平
韩侂胄生于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十月八日,年轻时以恩荫入仕,历任閤门祗候、宣赞舍人、带御器械,淳熙末年官至汝州防御使、知閤门事。
主词条:绍熙内禅
绍熙五年(1194年)六月,太上皇宋孝宗病逝。宋光宗与父亲宋孝宗素来不和,以患病为由,拒绝主持丧礼。朝野内外对此议论纷纷。知枢密院事赵汝愚与韩侂胄、殿帅郭杲等人谋议,决定发动宫廷政变,迫使宋光宗退位,拥立皇子赵扩为皇帝。当时,太皇太后吴氏尚在,住在慈福宫中。韩侂胄因是吴太后的外甥,被遣往慈福宫,密告谋议。他通过慈福宫内侍张宗尹、重华宫提举关礼,先后向吴太后进言,终于取得吴太后的支持。赵汝愚又命郭杲率殿前司进驻大内,进行军事布置,控制皇宫。
这年七月,吴太后在宋孝宗灵前垂帘,以太皇太后的名义宣布光宗退位,由太子赵扩继位,史称宋宁宗。韩侂胄本欲借此定策之功,获取节度使之职。但赵汝愚却认为“外戚不可言功”。最终,韩侂胄只升一阶,授为宜州观察使。他大
主要成就
崇岳贬秦
韩侂胄当政时的一件大事,是崇岳飞、贬秦桧。对待南宋初岳飞、秦桧这两个历史人物的评价,一直是南宋战和两派官员争论的一个方面。封建朝廷加给死者的谥号和封号,是官方所作的评价,有时也是推行哪种政策的一种标志。
孝宗初年,追复岳飞原官。淳熙六年(1179),加谥号武穆。嘉泰四年(1204),宁宗、韩侂胄又追封岳飞为鄂王,给予政治上的极高地位,以支持抗战派将士。秦桧死后,宋高宗加封他申王,谥忠献。孝宗时,揭露秦桧的奸恶,但还没有改变爵谥。开禧二年(1206),宁宗、韩侂胄削去秦桧的王爵,并把谥号改为缪丑(荒谬、丑恶。缪音谬miù)。贬秦的制词说:“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一时传诵,大快人心。
韩侂胄对秦桧的贬抑,实际上也是对投降、妥协势力的一个沉重的打击。崇岳贬秦,为北上抗战作了舆论准备。
轶事典故
函首安边
韩侂胄被杀后,史弥远在金人的要求下,将他的首级用匣子装盛起来,送往金国,以此为条件签订了《嘉定和议》。这就是所谓的“函首安边”。
但南宋朝廷内部对此议论不休,许多大臣都认为此举有失国体。王介提出抗议道:“韩侂胄头不足惜,但国体足惜!”太学生也作诗讽刺说:“自古和戎有大权,未闻函首可安边。生灵肝脑空涂地,祖父冤仇共戴天。晁错已诛终叛汉,于期未遣尚存燕。庙堂自谓万全策,却恐防边未必然。”又说:“岁币顿增三百万”,“莫遣当年寇准知”。
人物评价
罗大经:开禧之举,韩侂胄无谋浪战,固可罪矣。然乃至函其首以乞和,何也?当时太学诸生之诗曰:“晁错既诛终叛汉,于期已入竟亡燕。”此但以利害言耳,盖未尝以名义言也。譬如人家子孙,其祖父为人所杀,其田宅为人所吞,有一狂仆佐之复复仇,谋疏计浅,迄不能遂,乃归罪此仆,送之仇人,使之甘心焉,可乎哉?
周密:绍兴秦桧主和,王伦出使,胡忠简抗疏,请斩桧以谢天下,时皆伟之。开禧侂胄主战,伦之子柟复出使,竟函韩首以请和。是和者当斩,而战者亦不免于死,一是一非,果何如哉?余尝以意推之,盖高宗间关兵间,察知东南地势、财力与一时人物,未可与争中原,意欲休养生聚,而后为万全之举。……寿皇雄心远虑,无日不在中原。侂胄习闻其说,且值金人浸微,于是患失之心生,立功之念起矣。殊不知时移事久,人情习故,一旦骚动,怨嗟并起。而茂陵乃守成之君,无意兹事,任情妄动,自取诛谬,宜也。身陨之后,众恶归焉;然其间是非,亦未尽然。
李贽:侂胄之得
家族成员
曾祖:韩琦,官至宰相,追赠魏郡王。
祖父:驸马都尉韩嘉彦
祖母:唐国长公主,宋神宗第三女。
父亲:韩诚,官至宝宁军承宣使。
母亲:吴氏,宪圣慈烈皇后之妹。
妻子:吴氏,宪圣慈烈皇后侄女。
养子:韩㣉,鲁𡬐之子,韩侂胄被杀后削籍流放沙门岛。
侄子:韩同卿,官至太尉、庆远军节度使。
侄孙女:韩氏,韩同卿之女,嫁宋宁宗,史称恭淑皇后。
史籍记载
《宋史·卷四百七十四·列传第二百三十三·奸臣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