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铎(约1481年-1544年),字崇道,号石江(亦作石岗)。江西泰和人。明朝大臣。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最先授官行人,后升工部郎中,改南兵部郎中。其为人廉洁正直,敢于进谏,不阿权贵。后任延平知府,接下来又调福州知府,历任广东提学副使、太常少卿、南京光禄寺卿、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今江苏南京)、南京兵部侍郎、吏部右侍郎等职。在徭役税粮方面为明政府制定了新的制度。卒后赠工部尚书。有正德庚辰三月欧阳铎铸造的铜古盨传世,铜古盨盖上有铸文字记载:曰 “ 正德庚辰春三月之吉延平府知府欧阳铎置款 ”
欧阳铎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欧阳铎
别名:崇道,石江
国籍:中国明朝
民族:汉
出生地:江西泰和
出生日期:约1481年
逝世日期:1544年
职业:明朝大臣
主要成就:在徭役方面为明政府制定了新制度
生平
正德三年(1508)进士。累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今江苏南京)等10府,并督理粮储,实行了影响深远的赋役改革。针对当时赋役不均的现象,他在嘉靖十六年(1537)推行征一法,税粮方面,在不公开变更赋税制度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分别修改征收方法。明朝赋役不均,其主要表现是官田税额过重,致使佃种者难以负担,纷纷逃亡;而官户又具有免除徭役和逃避赋税特权。结果,使差徭和赋税重担都压在平民身上,尤其是江南,逋欠赋税户口逃亡和田土抛弃的现象特别严重。宣德朝,周忱巡抚江南时,曾进行改革,取得显著效果。后任者虽继承周氏遗法,但地方豪强却只顾私利,大肆破坏,政府科派又陆续增加,平民负担更重。欧阳铎早在福州知府任内就指出:地方上有很多士大夫广占田产,而人民有田产者极少,徭役却完全责成人民负担。因而他坚决主张,士大夫要分担徭役之半。十六年推行征一法,税粮方面,在不公开变更赋税制度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分别修改征收方
评价
欧阳铎为人廉洁正直,敢于进谏,不阿权贵。他在徭役税粮方面为明政府制定了新的制度。